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

吳育升婚外情醜聞

閱讀下列對話,並回答所附問題︰

母︰「今天早上我看新聞,台灣那個立法委員吳育升,仕途平順,形象清新是總統馬英九的愛將。如今爆發婚外情醜聞,恐怕已經為自己的政治前途蒙上陰影,實在太不像話了?」

 女︰「媽,我卻為他對愛情這種義無反顧的追求感動,不是嗎?為了所愛的人,犠牲甚麼也在所不惜,正所謂『不愛江山愛美人』,真是愛得轟轟烈烈啊!」

 母︰「嘿!你以為他們這種愛會長久嗎?那個女人,明知別人有丈夫、有家庭,也偏要做第三者,那個男的,結婚幾十年,還要攪婚外情。還是他的太太夠寬容,對丈夫多翻維護,擁有傳統中國女性的美德!」

  女︰「媽!你這是甚麼話?如果將來我發現丈夫有婚外情,我一定會跟他離婚的,兩個相愛的人,怎麼能夠容得下第三者呢?在愛情的世界裡,絕不能和另一個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!」

 母︰「美君!你不能輕易的說離便離啊!你有沒有聽過,嫁雞隨雞,如果動不動便離婚,那我早該跟妳父親離婚啦!在你們還小的時候,你們的父親還不是在內地包二奶,那時我氣極了,真的想和他離婚,但是,想到你們幾姐弟還小,我一個女人,又沒有工作能力,離婚後如何照顧你們呢?所以,我還是忍下去了!後來,你父親也跟那個女人斷絕來往!美君!和一個人結婚,就是一輩子的事啊!當中一定會經過無數的風風雨雨,如果不是互相寬恕、互相諒解和包容,怎麼可以過一輩子呢?」

女︰ 「唉!這真是傳統中國女性的悲哀,你看,那些西方人,為了追求愛情,一生中結幾次婚都是平常事,為甚麼我們中國女性就要如此委曲求全呢?媽,你認為當兩個人的愛情已丟淡,生活志趣各走極端的時候,遇到另一個更適合自己的人,不是應該追求自己的幸福嗎?當兩個人已沒有交流,彼此如陌路人的時候,還應該繼續下去嗎?如果婚姻不能給自己帶來幸福、快樂,我寧願離婚,這樣還可以重過新生活,這個時代的女性,不依靠男人也可以生活啊!」

母︰ 「美君,再激烈的愛情,也有消失的一天,就如燃燒著的火焰,總有熄滅的時候,最重要是把愛情轉化為感情,我們中國人從來都不追求轟轟烈烈的愛情,只追求細水長流的感情,只有這種感情,才能使婚姻關係長久。婚姻是一種承諾,一種責任,『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』,就是對另一半的承諾啊!」

問題:試評論上文中「母」、「女」二人對婚姻的看法。(佔本試卷分數50 %)




(1)「母」「女」二人對婚姻的看法有何差異:
母︰
-從一而終,不主張離婚
-重感情,不重激情
-包容、忍耐,婚姻不是個人的
-以丈夫為本 / 以家庭為本
-婚姻是一種責任

女︰
-不一定要從一而終,可以離婚、再婚
-重愛情
-追求獨立,不倚靠丈夫
-追求個人幸福,不會委曲求存
-夫婦的溝通、情趣

(2)立場:評論母女二人看法之優劣處:

優:


優:
-追求幸福是人的權利
-如二個人不再相愛,勉強在一起,生活和精神上也是一種折磨
-離婚是讓二個人重生的機會

劣:


劣:
-婚姻是一種責任,一種承擔
-愛情是剎那間的,把愛情變為感情,也是一種幸福
-如果重新選擇後,又遇上另一個更適合自己的人,難道又離婚嗎?這只是人們貪新厭舊的藉口。

附:現今社會人們對婚姻看法轉變的原因:
-女性經濟獨立,自己工作
-教育提高,女性明白自己的權益
-社會轉變,離婚情況普遍,人們接受